12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对充电宝、燃气燃烧器具、电瓶车等共计3类11种高风险产品实施CCC认证标志试点改革。
经一年过渡期后(2027年3月起),试点产品范围对应的全部新出厂的获证产品型号,应满足试点改革要求。
近年来,充电宝、燃气燃烧器具、电瓶车等高风险领域陆续发生多起质量安全事件,不断威胁消费者人身安全。在相关事件的调查认定中发现,现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标志实施于二十余年前,不具备认证信息的可追溯性,消费者与监管部门无法通过CCC认证标志获取生产者名称、认证证书编号、产品规格型号等关键信息,造成质量溯源与责任认定困难。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将及时评估上述试点改革实施效果,适时扩大试点产品范围,加速构建质量安全追溯链条,着力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为何市场监管总局要对充电宝等11种高风险产品“出手”?今年以来,充电宝起火、冒烟事件频发,已成为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
2025年11月9日晚,湖南长沙地铁3号线列车车厢内一名乘客贴身携带的充电宝突然自燃,现场产生大量烟雾,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2025年4月15日,北京市石景山区某住户家中发生火灾,房间内的墙面被熏黑,床铺被烧毁。经调查,起火原因系该住户放置在卧室桌子上充电的充电宝锂电池发生热失控所致。
2025年3月20日,由杭州飞往香港的一架航班上,飞机客舱内行李架突然起火,航班迫降。经调查,该事故是由一台充电宝热失控引起。
充电宝主要由电芯、电路板和外壳3部分所组成。不合格的电芯和电路板都可能会引发自燃甚至爆炸。依照国家规定,正规上市的充电宝必须取得3C强制认证。
如果充电宝的外壳质量不过关,若发生挤压、冲击、针刺或磕碰、跌落,充电宝内部电路和电芯极易出现短路、电芯漏液等问题,会造成冒烟、起火、爆炸。
如长时间忘拔充电器,充电宝电池将处于过度充电的状态,易发生电路故障,进而爆炸。
充电宝不仅承受不了“大力气”,也没办法承受“高温考验”。如果将充电宝放在不利于散热的高温环境,或长时间置于太阳下暴晒等,都可能引发过热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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